編者以為,宋七力案件所反映出的問題是深刻而沉重的,對宋七力案件進行回顧,進行思考,我們的感覺將是苦澀的。然而我們不應該迴避這個案件,不應該迴避我們社會的醜惡,只有面對這些社會的醜惡,我們才可以從中觀照到人性的價值與意義,在這個新世紀到來的時刻,就讓我們通過對宋七力案件的回顧,引發我們對我們這個時代人類命運的思考吧!
在這世紀交替的年代裡,台灣出現了宋七力!他的思想,橫空出世,來到人間,他的思想,如宇宙光的降臨,照明了人們的心靈,也照花了守舊人士的眼睛。他的思想,如晴空霹靂,對利根善根者振聾發瞶,開啟了心智,顯發了本體。因循守舊的世人,儘管也期盼真理,儘管天天也在呼喚精神文明時代的到來,可是世人還沒有來得及做好接受真理的準備。當宋七力的學術思想颶風般的降臨時,一個小小的台灣,完全被他驚愕了。全世界的許多良知的人們和學術界都在關注宋七力思想的到來。然而台灣文化界、政治界的人士還沒來得及從名利事業角逐場中回過神來,耀眼的宇宙光就從他們眼前掠過。他們做出的第一反應,不是認知真理的到來,而是,首先偏執的去顧及自己既得利益的危機和莫須有的挑戰。於是,他們不假分辨地操起了手中的權力與武器,一場對於真理與文明的打擊與審判就這麼開始了。
在宋七力案件中,我們不難看到這個社會的腐敗。強權的肆虐,黑社會的猖獗,形成了所謂的黑金政治,形成了金錢與權力的社會軸心,這種背離人性的社會肆意蹂躪著社會的良心,他們為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可以肆無忌憚地欺騙公眾,營造彌天大謊!他們肆意操縱著這個社會,甚至可以狂妄地嘲弄人類精神的尊嚴。這表明台灣社會的道德墮落已經是病入膏肓了。
台灣雖然基本上實施民主政治半個世紀,但台灣社會的民主精神也還是沒有真正建立起來。政治統治者的誤區在於他們以為在這個社會中可以為所欲為,可以肆意踐踏人民的精神權利,他們以為自己是一切問題的權威,可以肆意解釋他們不懂的問題。宋七力案件所表現出來的社會政治黑暗與腐敗說明這個社會已經徹底腐朽了,每一個台灣人都應當為此感到恥辱,並陷入深深的思考。
黑金政治的猖獗已經成為台灣社會的一個毒瘤。也就是在這個黑金政治的社會環境中,一個搖唇鼓舌的議員加上幾個黑心分子,再通過商業化的媒體,就可以操縱輿論,製造出這樣的彌天大謊,欺騙整個社會乃至整個世界,加上檢警與司法人員濫用公權,就可以把人類神聖的精神押上審判台,挑戰人類最基本最神聖的價值。嗚呼!
當然我們也看到,在解除戒嚴令之後,台灣社會在自由、民主、人權方面的進步確實是有目共睹的,編者來自美國,對專制獨裁社會深惡痛絕,很難想像宋七力案件是發生在台灣,是發生在一個所謂標榜民主的社會,這讓我們失望,更讓我們吃驚,同時也給我們留下了一點點希望!
文化的分裂與衝突
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先生曾經就宋七力案件發表意見說:「在一個高度發展的社會竟然還會有如此狂熱的迷信現象,的確教人不可思議」。不可思議,然而,卻是事實,既然是事實,那麼就應當去追究它發生的歷史和社會的原因。我們不了解的事情就不要評論。若要評論就要先研究了解。
二十世紀的人曾經是對科學抱有極大的幻想,二十世紀初首先在實證主義的思想下形成了科學主義,人們曾經是對科學抱著極大的幻想,希望科學能夠成為現代人的信念支柱,然而,在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之後,人們的這個幻想歸於破滅,於是,在西方出現了對科學主義的反動,形成了後現代主義思潮,人文主義再度崛起,一時間各種新宗教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但是,隨著全球化的浪潮,人類的精神大廈已經無法整合,各種不同的思潮、思想、價值、理念在發生著劇烈的衝突。宋七力案件就是發生在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下,所以,我們看到,對宋七力案件存在著極端對立的認識和評價,這也就表明,宋七力案件實際上不是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表明了當代人類精神文化的極端對立,反映了二十世紀末人類的精神困惑,反映了當代人類文化價值的分裂,反映了世紀末人類文化衝突的慘烈。
許多人不能接受、不相信,或者不認同宋七力現象,首先是在觀念上不相信,由於不相信那些現象是可能的或真實的,於是就相信宋七力是一個曠世神騙。然而事實表明,所有加諸在宋七力身上的誣陷不實之詞都不過是顯示了俗人的狹隘,都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這裡,我們要呼籲對於思想的尊重,對於人類精神的尊重。在今天的時代,在今天的社會中,已經沒有真理了,真理可能就在那些遭到圍剿的思想之中,因此,我們應當以一種文明的方式來對待那些非傳統的思想。
荒謬絕倫的審判
在中世紀以前,審判權的權威來源於神權,是一種神聖的精神對世俗社會生活的調整。雖然,現在的審判在形式上也保留了一些神權的遺跡,如法官的服裝穿的是一種神職人員的服裝,又比如宣誓一類的程序,都是神權的遺跡。但是,現在的審判已經不是神聖對於世俗社會的調整,聖與俗的關係已經被完全顛倒了。宋七力案件審判的荒謬絕倫就在於;現在的審判是一種世俗強權對神聖精神的審判。
雖然,按照法律的精神,人類的精神自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民具有宗教信仰的絕對自由,但是在一個濫用公權的獨裁社會,人權遭到強權的侵犯並不罕見。對人類的精神進行審判,蔑視人的精神權利,反映了這個時代的強盜特徵,反映了這個時代人類精神的極度衰微。
然而精神是不可以戰勝的,從歷史上不難看到,一切強權都是在一千次一萬次施發淫威的過程中最後走向衰敗,而精神則是在一千次一萬次被毀滅的過程中益發顯現出其偉大與不朽!
通過了對宋七力事件的重新審視,我們逐漸看清了一個真正的宋七力――那是超然出世又高高地站在法界之上的解脫者,他為人類帶來真理,傳播著福音。就像蘇哥拉底,又像耶穌的命運一樣,他本應受到人們尊敬,但是他卻遭到了世俗小人的肆意玷污,一代解脫者卻要接受俗人強加的莫須有罪名的審判。雖然,世俗的權力可以去玷污他的英名,但他那種法界的光明本相卻益發彰顯。十分有意思的是,司法當局宣判宋七力杜撰分身學說,假造顯相照片,世界各地的信眾照樣可以看見宋七力的分身,並且在加拿大、台灣和大陸不斷拍攝到宋七力的分身顯相照片。這說明,分身是自由的,是自由無限心,宋七力的分身在法界之上嘲笑著世俗的強權!
宋七力案件以來,案件的許多事實真相逐漸顯現出來,暴露出台灣社會的政治黑暗,暴露出台灣媒體的無知無明,也暴露出台灣司法的良心闕如,一些人出自於種種無明的動機,勾結黑道,製造謊言,誣告陷害,也混暗了司法。這起案件集中地體現了當代社會的墮落,所以,通過宋七力案件的反思,我們更應當看到我們自己,我們的無知與卑微,台灣的社會還缺少真正的自由、民主和人權。
世俗的強權在施發著淫威,用世俗的法律討伐神聖的精神,這反映了我們這個時代的悲哀與荒唐,那個檢察官薛維平先生,雖然自我感覺甚好,可是,歷史將會無情地嘲笑他,他太無知了,太無明了!最終他也將逃脫不了良心的審判,只有到那時,他才會明白他不過是一個歷史的小丑,是一個黑金政治的小卒子而已!
宋七力案件不是孤立的,我們看到,在世界性的文化衝突的大背景下,在其他地方也出現了一些類似的案件。宋七力案件的典型意義就在於他集中反映了我們二十世紀末人類的精神苦難和困惑,反映了在物質主義極度的膨脹下,精神世界的極度衰微,世俗勢力的僭越,世俗的強權對神聖精神世界的強奸,以及在這樣的時代環境下,人類精神的抗爭和痛苦的呻吟。然而精神是不可以戰勝的,三軍可以奪帥,匹夫尚不可以奪志,更何況是一代解脫者!我們終將看到,歷史也將向人們昭示了這樣一個真理,在那種強權的重壓下,在狂濤惡浪般的謠言的污衊下,一個真正的宋七力,巋然屹立著,宋七力的思想還在傳播著,從這裡我們也恰恰看到人類未來的光明。
事實上,在人類良心的天平上,在冥冥的虛空之中,還有另一個法庭,在那個法庭上,宋七力案件中的被告已經不再是被告,而成為控訴者,成為被告的將會是台灣的社會,黑暗的政治,無知的媒體記者,無明的檢察官等等。就讓時間來說明一切吧!因為時間老人才是那個法庭的裁判官,時間是很無情的,而且那個法庭也才是更具有權威的法庭!
信仰大廈的重建
一百多年前尼采就宣布:上帝死了!上帝之死說明現代人信仰的根基倒塌了!
宗教原本是一種精神,是一種對形而上生命本體的探索,對生命意義的沉思,但是當這種精神以宗教的文化形式在社會生活中實現出來,宗教精神本身也就面臨著異化。一方面宗教精神的實現,也就是宗教精神的異化,另一方面,宗教精神的異化,也就是宗教精神的現實化的過程。所以,一切宗教都面臨著一個兩難矛盾:只有當宗教不是世俗化宗教時,宗教才真正是宗教,而當宗教成為世俗化宗教,宗教就已經不是宗教了。
這是因為宗教精神本身,即元宗教精神,乃是不可言說的,是一種精神之境界,是精神對精神境界的體驗與追尋,是精神之自我對於自我的超越與實現,這種元宗教精神還不是宗教,不是那種社會化的、現實化的、形式化的、外化的宗教,但恰恰因為不是宗教,才真正承載了宗教的精神,才是宗教的根本精神與本意所在,一切宗教都是由此而來的。但是,當宗教在社會實現的過程中成為宗教後,宗教就漸漸迷失了本來的精神,神聖的內在精神變成了外在的偶像,那種不可言說的境界變成了僵化的學說和教條,月亮變成了指月的手指,宗教就異化了,離開了原來的本意,所以,宗教就不是宗教了。
宗教精神存在著境界的高低邪正之分,而當宗教精神進入社會實現的過程成為宗教時,就必然會產生邪與正的分野。所謂正教與邪教,應當從兩個層面來審視,從形上的層面說,正教與邪教的區分在於所溝通的神不同,正教是與正神相溝通,而邪教是與邪神相溝通,正神代表了光明,代表了真善美,代表了愛,代表了生命的尊嚴,而邪神則代表了黑暗與醜惡,代表了墮落、貪婪與無恥。然而,這種形上的邪正之分是常人無法把握的,通常對宗教邪正之分只是針對形下的,宗教精神本身並無邪正之分,這裡的邪正之分只是一種社會評價,是在宗教的社會實現過程中必然產生的現象。當宗教精神通過宗教行為在社會上得以實現,就必然與社會價值發生關聯,由此而產生的價值評價,如果一種宗教的行為嚴重違背流行的社會價值,就會被認為是反社會的邪教,比如:鼓勵信徒自殺或進行殘害生靈的行為,宗教的儀軌明顯違反法律,在一夫一妻制的社會實行多妻制,編造謊言,斂取錢財,等等。反之,如果一種宗教行為是在引導人們向善,那就屬於正教。宗教精神在社會化的實現過程中必然要與社會主流文化價值發生距離或者衝突,因為宗教的意義就在於對社會生活的引導,在佛教中這種引導被叫做「慈航普度」。人在物質化的社會生活中,在不斷創造著人的生活的過程中,在不斷實現著人的精神的過程中,也在不斷地迷失著消耗著人的精神,道德的力量在衰退,因此,就需要通過宗教精神的光芒不斷地照亮人類前進的道路,引導人類的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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